近日,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對一起以打撲克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孫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
據(jù)悉,2024年10月,被告人孫某伙同徐某(另案處理)、金某(已歿)共謀通過打撲克牌設局詐騙。2024年11月至今年1月間,孫某等人先后在長春龍嘉機場尋找剛從韓國回來的務工人員林某、樸某作為目標。
兩次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孫某先以提供“跑線車”或“商務車”拼車返鄉(xiāng)為名騙取被害人信任。隨后,金某偽裝成歸國旅客“偶遇”同行,將被害人帶至交通樞紐附近。此時,同伙徐某假扮同路乘客“恰好”出現(xiàn)。三人隨即以需“等待車輛”為由,將被害人誘騙至事先租好的出租屋或賓館內,誘導參與“三打一”撲克牌游戲。
期間,詐騙團伙使用事先排好序號的撲克牌完全操控牌局輸贏,分別騙取被害人林某、樸某錢款。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孫某辯稱其犯罪行為應定性為賭博罪。針對這一辯解,承辦法官蘇健當庭對其進行釋法明理,指出孫某等人并非進行真實的賭博活動,而是在牌局中秘密使用事先排好順序的撲克牌,完全操控了輸贏結果。
該案被告人孫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欺詐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財物,其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在法官釋明后,孫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法院最終依法判決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被告人孫某與同案犯徐某(另案處理)共同退賠被害人林某、樸某損失。
法官提醒,近年來,此類以“拼車”為誘餌、以“牌局”為手段的詐騙案件時有發(fā)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境外務工人員回國初期的疲憊、對國內環(huán)境相對陌生以及貪利心理,步步為營設下圈套。務必提高防范意識,盡量選擇正規(guī)交通工具,警惕“賭博騙局”,謹防“偶遇”陷阱。(譚偉旗)